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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海南为何要全面推行全装修?

当前,毛坯房交房后二次装修基本上由业主自行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家装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装修。商品房二次装修相关制度、规定不健全,处于政府的监管盲区,装修漏洞很多。一是质量得不到保障。装修工程专业性较强,大部分业主对装修知识了解不多,在面对装修企业、材料供应商时大都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一些不良企业、工头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非法获取利益,业主的正常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二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材料浪费严重。

据测算,近三年,我省商品住宅装修平均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34.75万吨,年均花费在建筑垃圾处理的费用约达到8684.69万元,2016年则高达14524.88万元,耗费了大量的社会成本。

三是噪音、扬尘污染严重。交房后小区业主装修时间分散在不同的时间段,装修噪音、扬尘不断,已入住的业主不厌其烦,降低了居住舒适度,也容易产生邻里纠纷;四是业主自行装修管理较差,事故风险较高,据省安监部门统计,2016年业主未报监报建自行进行装修发生事故12起,死亡12人。

住宅实施全装修,也是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新海南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商品住宅品质,加快我省房地产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工业化的建筑生产方式,促进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推动我省绿色崛起;有利于规范装修市场,保证装修质量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如何理解全装修?

所谓全装修,指的是交房前墙面、地面等房屋固定面、水电管线、开关插座等基本设施完成装修安装,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如橱柜、洁具等安装到位,基本属于群众常说的“硬装”范畴,与“精装修”有一定的区别。我省全装修的概念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来定义的,也是国内其他省市对全装修定义的共识。

三、全装修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我省商品住宅全部要实施全装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购房对象主要是海南本地居民,住房以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为主,为更好保障本地居民住房实际需求,减少本地居民购房压力,非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全装修,不强制要求全装修交房。

四、全装修施行后,如何保障商品房的装修质量?

如何保障装修质量是全装修的核心问题,是政府监管的重点。一是坚持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装修设计、施工、监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二是突出设计、施工一体化,装修作为整个住宅工程建设的一部分,与土建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实现深度融合,提高设计水平与施工质量水平。

三是将装修质量管理纳入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像当前主体结构建设一样,政府主管部门对装修施工开展全过程质量监管,装修图纸要经过审查,装修企业要进行资质审核,装修所用材料要进场检验、验收,施工过程要开展监督检查,装修完成要进行验收。四是重视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专门编制了空气污染控制技术规程,室内环境质量情况要进行检测,不合格不能交房,避免装修后住宅有害气体等污染物超标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五是购房合同要有约定装修主要材料、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期等内容,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要载明装修的质保内容和使用说明。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保质量、明责任、减纠纷、提品质、促发展”的全装修目标。

五、不同消费者的装修需求不同,如何体现装修个性化?

全装修范围为“硬装”,未对最能体现个性的“软装”作出限制,为实现个性化保留了较大发挥空间。我们也鼓励开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针对差异化消费需求,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全装修住宅,防止千房一律。

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前,要设立样板房和产品展示区作为房屋装修的标准参照,群众可以更直观感受到装修风格与质量标准。同时,随着装修行业的不断发展,菜单式装修等装修新业态、新模式也将不断催生、成熟,个性化将不断得到满足。

六、装修价格是否与房价分开核算?

全装修不另外专设收费,费用将纳入到商品住宅总价中。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全装修商品住宅的总价,并载明装修主要材料、部品、设备、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期的具体标准。合同中未明确上述内容的,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合同备案。

七、对从事全装修的企业有什么要求?

从事全装修活动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装修工程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事装修活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主体合法,且应具有承揽相应业务的能力。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对从事装修活动的企业设立从业许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建筑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应资质类别,从事全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当前我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共有250家,外省入琼的有555家,能够满足当前住宅装修需要。对当前装修市场大量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家装企业,将其生存发展纳入政策考量。

八、对全装修的施工组织模式由什么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中的装修工程一并发包给住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规定“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属于违法发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推行总承包提出了要求。装修工程作为单位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若建设单位将装修工程这一分部工程施工从整个住宅工程中分解出来直接发包给总承包单位以外的单位,则构成了肢解发包,属于违法行为,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九、推行全装修还有哪些措施?

为有力支持全装修的全面落地实施,接下来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全装修技术、管理要求,计划出台5个相关配套标准规范文件。一是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细化明确我省全装修具体设计内容及技术标准,指导设计文件的编制;二是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要点,保障设计内容、技术标准的落实,规范设计行为,为图纸审查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

三是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明确全装修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指导规范住宅全装修的施工、验收;四是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规程,保护好海南的生态优势,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污染控制技术规程,为设计、选材、施工、验收等阶段室内污染物的控制提供指导,预防室内污染物超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五是修订《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适应住宅实施全装修,明确全装修质量内容和住宅使用操作说明,更好保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五个配套标准文件将于今年7月1日前出台。